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為甚麼澳門人不爭取民主?


有澳門人話,民主在澳門無得做,看看立法會,建制和商人主導,民主派只有小貓三四隻,傳媒自我審查,上街爭民主只有幾百人…民主,是無法在澳門出現的。

真的嗎?


佢個標題有真係有POINT 到一個點,照咁講,鮑魚餿水都勢必係健康一餐
一個土生土長澳門人在Facebook對《直選間選都是民主選舉》的回應

(翻譯:它的標題某個意點非常「有力」,照這樣說,鮑魚餿水都也必是健康的一餐)

2012年3月25日,梁振英當選香港特首。同日,澳門日報刊出了這一篇膠聞:直選間選都是民主選舉,一位朋友在facebook上發表了上面這個回應,不少人like。

原來澳門人並不是低等得不配有民主的,我們,特別是年青人,都知道甚麼是民主,都知道直選是民主的,間選是不民主的,委任是最不民主的。我們都知道甚麼是民主,也希望有民主,那為甚麼澳門沒有民主?

沒有民主,只是因為北京?

有人話,沒有民主是因為阿爺(北京政府),因為他們不給我們民主。毫無疑問,澳門未來能否有民主,控制權的確在北京手上。每次台灣朋友講到一國兩制,都有人把它當成笑話:要我們接受一國兩制?和中國統一?當然不要,除非他們有民主…
其實,回歸十多年後的今天,我也已經把一國兩制視為謊言、笑話、是北京用來騙我們的技倆。看看今天立法會有超過一半議席不是透過民主直選產生,400個我們大部分都不認識的人可以代表56萬澳門人去選我們的領導人——特首,而得不到北京祝福的人,是不可能成為特首的,就可以知道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完全是一個騙局。北京不給,澳門的確永遠也沒有民主。可是如果沒有人去爭取,為甚麼北京會給我們民主?


你有沒有去爭取民主?

這是我中學老師在Facebook的狀態更新

正如之前所說,我們都知道甚麼是民主,也希望有民主,所以老師的「利用對阿婆的同理心的拉攏手段,和騙取民意是沒有分別的,可恥﹗」也得到近50個like。

可是,有一個回應,我先是憤怒,然後是無奈。
對政制新聞無興趣,反正澳門要普選相信到我個仔有份投票都未必實現到
我當時好想立即回一句:就是你這種想法,不去嘗試爭取,讓澳門到現在還沒有普選﹗

我們大部分人都希望有民主,可是卻有多少人會主動去爭取?為甚麼不少人以為甚麼都不做,或者上Facebook鬧兩句,就會有民主?方勵之講得好:民主不是自上而下給予的,而是從下到上爭取的。
民主是要爭取來的,以為心中希望有民主,就會有民主?向政府遞交意見、參加新澳門學社的投票、在社交網站宣傳等,這些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工作我都有做,你呢?你又為澳門民主做了甚麼?

或者你會說,對呀?你都有做呀,可是有用嗎?你成功爭取到民主了嗎?立法會也不是只可以通過這個2+2+100方案嗎?又或者你也會說,要和諧,不要弄到像香港那麼亂,香港亂了也不是沒有民主嗎?甚至最搞笑的不要盲目跟隨香港﹗

太天真了,不去爭取,以為扮乖阿爺就會給民主嗎?香港人去爭取,結果特首選委增加了50%,而澳門才增加33%;香港立法會選舉每人兩票,而澳門卻是一般人每人一票,有錢/有特權者每人兩票,特首一人7票(1票直選票+6個官委)。香港雖亂,但最少真的可以爭取到更多民主;澳門和諧,但和諧並沒有讓我們比香港更民主。我不希望澳門會變得像香港那樣亂,但我也希望澳門可以真正變得更民主。澳門民主,不應由香港人爭取。而我們也從來沒有跟隨香港民主,大家的行政、立法、司法都不同,根本不可能跟隨,只是大家的目標都剛好是全民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

對政制新聞無興趣,悲觀的等待並不能讓澳門有民主,只有積極爭取,讓澳門政府、北京政府、而至全中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在努力爭取才有可能。
或者,今日的爭取到最後可能也不能讓澳門變得民主,但最少,我未來可以和我的小孩講:最少,你爸爸有試過。

澳門民主,是需要每個澳門人的實際行動去爭取的,行動吧﹗

3 則留言:

  1. 對,民主在中西方的歷史上,從來都是從下而上爭取的。
    就以清末的君主立憲為例,要不是革命黨和立憲派步步進逼,會有那荒謬的清末君主立憲出現嗎?在那個思想守舊和君權至上的年代尚且如是,更別說今天了。
    的而且確,民主是永遠不會從天掉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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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旅客請小心
    香港法治已死-我的經歷
    重點
    1. 廉政公署調查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及關淑馨後雖然沒有採取進一步之行動,但她們包庇犯事者(罪犯及涉事之警員)之事實是無從否認的。
    2. 本人曾向梁振英特首及全部立法會議員求助但他們如果不是沒有回應便是敷了事。
    3. 得到警員及法官們的包庇,不明身份之犯事者明目張膽地不斷入侵我家破壞我的物件及千方百計向我下毒。

    事件撮要
    1. 2009年3月我的住宅單位當我不在時不斷遭不明人士入侵,信箱遭到破壞,銀行寄給我的信用咭收不到。我向天水圍警署報案(案件編號09018049)但該警署主管韋垣武警司不肯調查。
    2. 我向投訴警察科投訴後(CAPO NT RN09001123)韋警司指派馮群明督察調查此事。我家每座大厦皆有閉路電視錄影監察。馮督察在此事中包庇犯事者。他說已看過有關錄影帶但並無發現可疑人士。
    3. 警察投訴科對我的投訴全不理會所以我取消我的投訴。
    4. 事情並沒有完結。犯事者繼續入侵我家破壞我的物品。大厦地下管理員又常將大門打開令非住客也可自由出入。我向管理處投訴但不受理。
    2010年5月16日大約下午7:30 我出門時發覺大門被打開,保安員蒙强坐在椅上而頭則俯伏在保安枱上。我多次要求他將門關上但不獲理會
    5. 我向管理處投訴。管理處經理陳志輝先生回信說經過調查後發覺保安員盡忠職守並說出事件的另一板本。我要求陳經理安排我觀看CCTV錄影帶但被拒絕。我向警務署牌照科投訴要求他們對有關保安員採取記律行動。牌照科將調查此事交回天水圍警署。該警署又再指派馮群明督察負責此事。幾經交涉下我終於在2010年6月26日在天水圍警署內觀看該錄影帶,影帶內容和我描述的一模一樣。
    6. 馮督察對此事願跟進。我向韋警司及警察投訴科及監警會投訴並無結果。我向行政長官曾蔭權投訴,曾長官敷衍了事。
    7. 2011年7月18日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HCA153/2011) 要求高院頒令警務處長,監警會及行政長官正確地處理我的投訴。高等法院法官鍾安德看過文件後拒絕我的申請。
    8. 2011年7月27日我向上訴庭上訴(CACV138/2011)。在我交入法庭的論辯大綱中我從頒發司法覆核命令的條件開始,引用了5條法例及12宗案例說明我此件案件是一件適宜頒發司法覆核的案件。
    9. 此案在2011年10月20日開庭,由袁家寧及關淑馨兩位法官主理。關法官在庭上欺壓我及引導我在庭上說她想我說的話。我向總法官張舉能投訴。張法官將我的投訴信交回2名被投訴的法官處理。
    10. 收到投訴信後關法官仍不避嫌堅持寫判決書而該判決書將事實嚴重扭曲及全無引用我交入法庭的資料。袁法官同意判決書內容及關法官的做法。明顯地她們是有預謀去否決我的申請。
    11. 2011年11月1日我以書面連同有關文件向亷政公署投訴她們(IF/2011/4963)。2012年1月18廉署周先生來電告訴我調查已完畢但他們找不到貪汚的證據。
    12. 2012年8月14日我寫信給現任特首梁振英先生要求他嚴肅處理此事。梁特首回信對我的要求敷衍了事。
    13. 2013年5月6曰我寫信告知梁特首犯事者向我下毒。特首回信建議我報警。
    14. 犯事者不斷千方百計向我下毒,雖然我不相信警方會嚴肅處理,在2013年8月28日我打999電話向警察報案(TSW RN 13027609) 。
    15. 此事我曾向全體立法會議員求助。他們如不是不理會就是敷衍了事。最令我失望的是一向標榜正義敢言維護法治的民主黨及公民黨議員對此事噤若寒蟬。
    16. 中國領導人時常強調香港要依法施政,特首梁振英常說民生無小事。此事關乎我的性命,請特首梁振英高抬貴手,嚴肅處理此事。
    2013年12月9日
    梁偉權 電郵: hktallman@yahoo.com.hk
    此事件之文件可在下列連結觀看(需用openoffice軟件)
    https://app.sugarsync.com/iris/wf/D2723445_86586427_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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