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在我們的《讓澳門在臺學生自由回家》成員之間流傳著一個令我們震奮的好消息:教育部終於公告修法條文初稿,除了包括放寬港澳居民來台就讀、實習,還包括我們最關心的自由回家問題!

回想去年4月,我嫲嫲去世,卻因為學校假期無法取得學校批准,結果政府有辦公也無法立即回家;為此,我在二十歲生日後那一天,發表了《為甚麼大學生回家要得到學校批准?》,無意中引爆了這個炸彈,當時的台大港澳會副會長看到後聯絡我,我們再一起和其他澳門在台學生在暑假成立《讓澳門在臺學生自由回家》,經過不斷的努力,終於走到今日的這一步。如無意外,下學年開始,我們香港和澳門學生回家就不用再每次都要先得到學校批准。
一年前,無人相信我們會成功,可是我們就是不放棄;今天,我們快要做到了!
PS:在3月4日前,你都為此可以向教育部發表意見;你也可以在此留言,讓我們知道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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