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領有IC卡居留證(傳統每次600元方案),如何申請回家?



注意:這是給因為例如是大三或以上舊生等原因,繼續使用舊600元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方案者,如改用2600元新居留入出境證方案者,請看這篇文章

相信大家都知道,經過超過一年半,自由回家行動成功了,港澳生和僑生都可以申請可多次出入境的「居留入出境證」。以後4年只要2600+300元,就可以自由回家40次,比起舊方案先1000+300元居留證費再每次600元而且要每次申請,快了、方便了、也更省錢了。但是,如果你需要像我那樣繼續使用傳統每次600元方法,我大幅更新這篇舊文就是為了你。

首次申請/舊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下面那本藍簿)過期後:

  1. 居留證影印本(正面和背面都要,不想自己付費可以叫移民署幫你影)
  2. 二吋照片(貼在下面的申請書,可在移民署即場拍)
  3. 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影印本(貼在下面的申請書)
  4.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可以在移民署取得)
  5. 如果是舊入出境許可證(藍簿)到期而申請單次加簽,舊證要交回移民署
  6. 新台幣600元
  7. 附有新台幣25元郵票的掛號信封(不親自去領取才需要,信封可花26元在郵局買)

所需時間為5個工作天,所以大約一個星期就可以收到這本移民署寄來的入出境許可證。

這本入出境許可證上面已經蓋了一個入出境加簽章(右圖),這個章只可用一次,所以每次出境都要重新到移民署申請,再蓋一次這個章。手續見下面「再次申請」。這本入出境許可證的有效期為最長為3年,出境前請先確定它還在有效期內,否則就算已經蓋章也無法出境。3年過後,移民署已不再像以前發出單次加簽證,改為發出有效期同居留證相同的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2013年12月更新)

再次申請:

(指已持有入出境許可證且仍在有效期的情況下)
  1. 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上面那本藍簿)
  2. 延期留臺申請書(可以在移民署取得)
  3. 新台幣600元
再次申請可以即場辦妥。

建議各位,可以的話改用居留入出境證方案,這樣就算遇上緊急情況,也能即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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